@韶关市民 这两项补助金下月就截止,快抓紧机会赶上政策红利~
2021-11-25 12:27:31 韶关广播电视台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以来,对稳定全市就业局势、为困难群众提供兜底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10月底,今年我市失业补助金累计支付涉及42629人次,发放约2256万元。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1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2021年1月至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1.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634.50元/月;
2.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190.35元/月。
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线上申请:登录下列平台注册填报相对应的个人信息申领失业补助金: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广东省人社厅社保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
线下申领: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韶关市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我市持续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今年以来,累计发放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约150万元,惠及企业207户,职工6330人。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普惠型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12个月)以上;
3.2020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其中: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5.与用人单位达成稳岗补贴资金归属协议(本条仅适用于劳务派遣企业)。
1.对僵尸企业中属要关停的企业,不得发放稳岗补贴;
2.对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对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1.网上申请: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申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在上述网站公示3天后,按基金拨付流程将资金拨付到企业申报的银行账户。
来源:韶关人社
编辑:谭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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