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近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转发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并结合广东实际
出台10项措施指导做好
广东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点击下图可进入官网↓
广东将大力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 严格贯彻落实参保和征缴计划,积极开展扩面征缴, 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落实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 在省内就业地参加 职工医保 ,不受户籍限制。
通知同时指出,将加强全省部门间数据共享,持续做好重复参保清理工 作。
广东今年将合理提高筹资标准
落实国家提标要求,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元。
切实落实《 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通知强调,对于持本市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为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广东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 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为此将同步推进门诊保障和个人账户改革工作, 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完善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服务政策,落实门诊特定病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 按规定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通知 还强调,统筹门诊和住院救助资金使用,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广东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2022年底前统一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和制度名称, 统一规范各项政策项目名称和设置,按规定调整医保年度、筹资政策和待遇标准。
广东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广东正在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逐步推动全省范围内医疗保障基本制度框架、基本筹资政策、基本待遇支付政策、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
2022年,广东医保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包括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全面深化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应用,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省市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体系并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
此外,通过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商业银行、政务应用等渠道作用, 广东将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等领域探索合作机制。
韶关
近日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我市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待遇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省关于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的要求,从2022年7月起,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由原来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由8197元/月下调为7244元/月。根据《韶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关于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月平均工资基数1.5%划入的规定,我市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由122.96元/月调整为108.66元/月,从2022年7月起执行。
目前,韶关市医疗保障局正在按照《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预计今年底出台实施,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将固化调整为2021年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约121.88元/月)。
来源:韶关民声网